2003年,我国爆发非典疫情,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蔓延,各医疗机构成为对抗非典的第一战场.非典通过飞沫即可传播,感染性非常强.同时,大量的病患,产生了大量的医疗废物,对于这种可能携带传染性非常高的病菌的医疗废物,运输以及处理过程都必须进行严密的防护,防止病菌的扩散. 当时,我国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处于长期重视不够的状态,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,医疗废物流失严重,大量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,医疗废物收集,转运,贮存不规范,没有实现分类收集,没有专用包装和容器,没有专用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辆,运输中的污染现象不能完全避免,尤其处于非典时期,危害就更加明显,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形势十分严峻.
正是在这种情况下,基于应对非典的需求,急需对医疗废物转运车辆进行规范,保障运输安全.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紧急下达了制定《医疗废物车技术要求》标准的任务,经过编制组紧张的编制工作,2003年5月,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发布了GB 19217-2003《医疗废物车技术要求(试行)》.该标准对医疗废物转运车的具体性能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,提出了车厢密封性,底部防渗性,以及车厢内表面防腐蚀性等环保技术要求. 该标准颁布后,即立刻成为各地在抗击非典中进行医疗废物车招标采购的依据.